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辽住建安〔2021〕25号
关于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工程建设
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市建委(局):
为提高我省工程建设企业素质和管理水平,促进企业技术积累和技术进步,根据国家住建部《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》和《辽宁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省住建厅决定开展2021年度省级工法的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申报要求
1、省级工程建设工法申报本着自愿的原则,凡已评为企业级工法的均可申报省级工法。
2、省级工法编写内容和申报要求,请参照《国家级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》中的要求(详见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:www.zgjzy.org)。
3、省级工法申报每项工法由一家施工企业申报,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,申报企业应是开发应用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
4、未在辽宁注册的施工企业,工法应用证明必须是应用在辽宁省的施工项目。
二、申报材料
1.《辽宁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》(见附件1);
2.工法内容材料;
3.企业级工法公布文件(含评审委员会名单);
4.工法应用证明;
5.经济效益证明;
6.关键技术证明材料(包括专利证明、科技查新报告等);
7.其他(可以证明工法具有先进性、实用性的相关材料);
8.工法应用实例的视频录像(视频录像应能反映工法实施中的工艺流程、操作要点、关键技术原理等内容);
9.申报材料要求(见附件3)
三、受理单位与申报时间
我厅委托省建筑业协会受理工法申报工作。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10月31日前报送到辽宁省建筑业协会行业发展部。
联系人:薛燕国 崔大伟 电 话:024-22822071
地址:沈阳市浑南区三义街28-4号瑞宝东方大厦705室
附件1:《辽宁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》
附件2:《工法申报项目汇总表》
附件3: 申报材料要求
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1年9月28日